設備自動化系統

本公司提供工廠機台自動化管理及倉儲物流自動化管理等系統設計,依據客戶之需求,為客戶量身規劃專屬系統。

製程設備改造/維修

1. 製程設備升級自動化
2. 設備改造提升量率及產能
3. 設備維修

獨居老人安全預警系統

1. 解決安養中心照護員人數不足之問題
2. 在地化系統,及時預警
3. 居家預警,協助外出子女及時關懷家中長輩
4. 智慧自動通報,爭取時效性以及減少人力資源

物聯網元件

1. 提供互聯網必要之感測元件
2. 提供互聯網通訊系統
3. 提供雲端管理系統
4. 規劃互整物聯網系統

世界共同目標

聯合國組織針對環境破壞研究後發現,溫室氣體是主要的兇手,而1980年代之後,各國政府及企業也將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視為重要議題。從UNFCCC的『東京議定書』到『巴黎協議』,不再使用「溫室氣體減量」作為各國對抗氣候變遷的標準,而是以「升溫上限」作為全球共同努力的目標 — 1.5℃ 和 2.0℃ 。但目前成效有限,世界各國已將2050零碳經濟視為主要目標。我國農產品以出口為主,近年來因歐、美產品碳足跡之要求,造成產品推廣之壓力。

劃時代 碳匯經濟

碳匯(Carbon Credit)亦即碳信用額,是1997年京都議定書的產物,屬於一種補償方案。簡單來說,每個國家都有一定的碳匯,排放過量二氧化碳的國家需要向其他國家購買碳匯,款項會用在森林保育上,以補償排放二氧化碳所造成的污染。碳交易簡單說就是把核證減排量(CER)作為商品通過碳排放權交易系統 (ETS)買賣,碳排放權以每噸二氧化碳當量為計算單位。而如何計算碳匯及認證,就需要威爾森智能減碳專業研發且能精準測量的資訊收集工控系統「偵碳寶」進行收集運算至雲端整合系統生成數據後,提供碳足跡認證單位進行查核,一條龍輔導解決企業馬上要面臨的碳關稅問題。

京都議定書

京都議定書(英語:Kyoto Protocol;日語:京都議定書/きょうとぎていしょ),又譯《京都協議書》、《京都條約》;全稱《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的京都議定書》是《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的補充條款。是在日本京都府京都市的國立京都國際會館所召開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參加國三次會議制定的。其目標是「將大氣中的溫室氣體含量穩定在一個適當的水準,以保證生態系統的平滑適應、食物的安全生產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1997年12月,條約在日本京都通過,並於1998年3月16日至1999年3月15日間開放簽字,共有84國簽署,條約於2005年2月16日開始強制生效。到2009年2月,一共有183個國家通過了該條約(超過全球排放量的61%)[12],引人注目的是美國曾簽字,但並未送交參議院進行批准程序。



條約規定,它在「不少於55個參與國簽署該條約且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到附件I中規定,簽署國家在達到1990年總排放量的55%後的第90天」開始生效。這兩個條件中,「55個國家」在2002年5月23日當冰島通過後首先滿足條件。2004年12月18日,俄羅斯通過了該條約後達到了「55%」的條件,條約於90天後的2005年2月16日開始強制生效。



IPCC(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已經預計從1990年到2100年[7]之間,全球氣溫將升高1.4℃至5.8℃。目前的評估顯示,京都議定書如果能被徹底完全的執行,到2050年之前僅可以把氣溫的升幅減少0.02℃至0.28℃,正因如此,許多批評家和環保主義者質疑京都議定書的價值,認為其標準設定過低,根本不足以應對未來的嚴重危機。而支持者們指出京都議定書只是第一步,為了達到UNFCCC的目標,今後還要繼續修改完善,直到達到UNFCCC 4.2(d)規定的要求為止。

2012年12月8日,在卡達召開的第18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本應於2012年到期的京都議定書被同意延長至2020年。

普遍但有所區分的責任
一些已開發國家對開發中國家的態度已經在開發中國家中受到了批評。例如,UNFCCC同意建立一套「普遍但有所區分的責任」,參與國達成了以下共識:

無論從歷史上還是現在來看,已開發國家都是主要的溫室氣體排放國;
開發中國家的人均排放量還是很低的;
開發中國家的排放控制應該和他們的社會發展水準相適應。
另一方面,中國、印度以及其他的開發中國家目前被京都議定書豁免,是因為他們並沒有在工業化時期大量排放溫室氣體並造成當今全球的氣候變化。

支持意見
支持京都議定書的人強調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至關重要,他們認為正是二氧化碳引起全球暖化。凡是本國國會批准了該項條約的國家政府都是支持該條約的。這當中尤為突出的是歐盟和許多環保組織。聯合國和一些獨立科學研究機構(甚至包括G8國家的科研機構)也都有報告從不同的角度支持京都議定書。2005年12月3日被提議為國際行動日,也是蒙特婁會議舉行的時間。這一提議已經被世界社會論壇所認可。



美國民間的支持
在美國至少有一個學生組織「Kyoto Now!」致力於發動學生們的影響來支持京都議定書減少排放的目標。到2004年11月15日為止,九個美國東北部的州加入了「區域溫室氣體行動」組織(Regional Greenhouse Gas Initiative,RGGI),這是一個州一級的溫室氣體交易機制。有人相信通過州一級的項目顯示即使聯邦政府沒有通過京都議定書也同樣實現減排,這將會對聯邦政府構成壓力。

正式成員:緬因州、麻薩諸塞州、新罕布夏州、佛蒙特州、羅德島州、康乃狄克州、紐約州、新澤西州和德拉瓦州(前六個州構成新英格蘭地區,屬於傳統的民主黨州)。
觀察員:賓夕法尼亞州、馬里蘭州、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和加拿大東部省。
(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

碳排放權交易系統

什麼是碳排放權?
碳排放,是人類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向外界排放溫室氣體(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氫氟碳化物、全氟碳化物和六氟化硫等)的過程,被認為是導致全球變暖的主要原因之一。

碳排放權指的是核證減排量(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 CER),是碳交易市場的標的。

這個配額總量由政府根據國際公約上承諾的減排目標制定,且應隨時間推移而逐步降低。配額來自政府免費發放或拍賣,以及在碳市場向其他企業或投資機構購買。

什麼是碳交易系統?
碳交易簡單說就是把CER作為商品通過碳排放權交易系統買賣,碳排放權以每噸二氧化碳當量為計算單位。

納入碳交易體系的企業每排放一噸溫室氣體(通常是二氧化碳),就需要有一個單位的碳排放配額。

碳排放權交易系統 (ETS) 是一個基於市場的節能減排政策工具,旨在通過市場功能減少碳排放,降低能耗及大氣層碳濃度,促進產業和能源結構優化。

碳交易機制遵循「總量控制和交易原則」:政府設定、控制總量和CER分配規則,企業可按照規定獲取配額,並根據自身減排情況決定在交易市場購買更多配額,或出售多餘配額。

總量確定後,政府給控排機構(如企業)分配可交易的碳排放配額,可以免費發放,也可以拍賣。

比如,電力公司和工廠等碳排放單位從政府手中獲得一年碳排放許可額度,如果這一年裏通過技術升級或其他措施減少了碳排放,配額有多餘,就可以在交易市場出售這些配額。如果這一年裏碳排放超過許可額度,也可以在交易市場購買需要的額度。

碳交易的來龍去脈
通過市場手段推動碳減排的計劃來自《京都議定書》。根據議定書規定,協議簽約國承諾在規定時期內實現規定的碳減排目標,各國政府根據各自承諾的目標,將本國的碳排放權總量按照具體規則分配給本國相關企業。《京都議定書》是《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的補充文件,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簽署,明確了將大氣層中溫室氣體含量穩定在一個適當程度的量化目標。世界上第一個碳交易機制是2005年建立的歐盟碳市場,目前世界各地運行的碳交易機制至少有17個,覆蓋地區的GDP總量佔全球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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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碳交易市場 – 「規模全球最大」

中國碳論壇和ICF國際諮詢公司聯合發佈的《2020中國碳價調查》報告,2025年碳排放交易體系內碳配額價估計將持續上升到71元/噸,市場規模達2840億元(約440億美元)。中國2011年提出全國碳排放權交易計劃,在2015年巴黎氣候峰會前《中美首腦氣候變化聯合聲明》中確認,2021年7月16日全國碳交易市場啟動前已經在各地試點多時。中國碳交易體系的主體包括三部分:上海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中心,武漢的碳配額登記系統,以及北京的全國溫室氣體資源減排管理和交易中心。



首批入市的2225家電力公司,年二氧化碳排放總量超過40億噸。國際能源署(IEA)數據顯示,這些企業佔全球化石燃料碳排放的七分之一。今後幾年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金屬、造紙和國內航空等高耗能、高排放行業將被陸續納入碳交易體系。中國生態環境部負責監管交易平台、核實地方申報的數據、確保系統運行順暢。



碳交易系統通過幾種方式交易:掛牌協議交易、大宗協議交易,或單向競價等。掛牌協議交易的成交價格在上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10%之間確定。大宗協議交易單筆買賣最小申報數量至少1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成交價格在上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30%之間確定。申請單向競買是根據交易機構發佈的信息向潛在賣家購買碳排放配額。中國碳交易市場7月16日啟動首日碳排放配額掛牌交易成交量410.4萬噸,收盤價51.23元(7.91美元),與美國類似機制相仿;目前歐盟碳市場價位是每噸59-70美元,英國55-69美元。

歐洲碳交易市場 - 全球第一個碳市場
歐盟碳市場2005年啟動,現在有30個國家的1萬2千多個企業和其他碳排放單位參與交易,覆蓋鋼鐵、水泥等製造業、電力、民航和公用事業,控排量佔歐盟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45%。過往數據顯示碳交易市場不僅可以對實現碳減排目標起到推動作用,對歐洲的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優化趨勢也有引導作用。



2020年歐盟碳排放比2005年降低20%,碳排放平均每年減少1.4%。過去10年中,歐盟煤炭和石油產量都減少了三成左右,而風力、水力、光能等可再生能源發展迅速,在電力行業超過煤炭和核能,佔比達到60%。為了在2050年實現歐盟氣候中立,包括實現至2030年至少淨削減55%溫室氣體排放的中段目標,歐委會宣佈對歐盟碳交易市場進行重大改革和擴展。具體行動包括納入海運業,取消航空業免費配額,為陸地交通和建築物供暖單設碳交易系統,邊境調節機制和專項基金。

( 資料來源:BBC NEWS )

巴黎協定

《巴黎協定》(法語:Accord de Paris,英語:Paris Agreement,或譯巴黎協議)是由聯合國195個成員國(包括觀察員巴勒斯坦國及聖座)於2015年12月12日在2015年聯合國氣候峰會中通過的氣候協議;取代京都議定書,期望能共同遏阻全球暖化趨勢。協議第二條指將通過以下內容「加強《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

把全球平均氣溫升幅控制在工業革命前水準以上低於2℃之內,並努力將氣溫升幅限制在工業化前水準以上1.5℃之內,同時認識到這將大大減少氣候變遷的風險和影響。
提高適應氣候變化不利影響的能力並以不威脅糧食生產的方式增強氣候抗禦力和溫室氣體低排放發展。
使資金流動符合溫室氣體低排放和氣候適應型發展的路徑。
巴黎協定確定了明確目標,並針對可再生能源進行投資,同時將世界多數開發中的國家和地區納入,但這項協定對他們並無設定強制約束力,依照目前的框架下由各國自主推動,對於不遵守的情況只能透過每5年檢視減排成績,透過再談判的方式施壓,是否能夠達到目標充滿未知數。

過程
2016年4月22日世界地球日,171國在聯合國總部簽署《巴黎氣候協定》,創下單日最多國家簽署協議的紀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張高麗作為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特使出席簽署儀式,並代表中國簽署《巴黎協定》。

在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正式發表講話前,邀請一位來自坦尚尼亞的青年代表發言。這一程序的改變體現了氣候變化對人類未來將產生深遠影響的意義,並強調年輕一代在未來所肩負的責任。

2016年9月3日,中國領導人習近平同美國總統巴拉克·歐巴馬、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在浙江杭州共同出席氣候變化《巴黎協定》批准文書交存儀式,北京時間下午5時30分許,習近平和歐巴馬先後向潘基文交存中國和美國氣候變化《巴黎協定》批准文書。

自然界的一項研究表明,截至2017年,沒有一個主要的工業化國家正在實施他們所設想的政策,並且沒有達到其承諾的減排目標,即使它們已經實現了所有成員承諾的總和(截至2016年)不會使全球溫度上升「遠低於2°C」。據環境規劃署稱,2016年11月的減排目標將導致溫度比工業化前水準高出3°C,遠高於巴黎氣候協議的2°C。

《巴黎協定》共29條,當中包括目標、減緩、適應、損失損害、資金、技術、能力建設、透明度、全球盤點等內容。

2017年6月1日,時任美國總統唐納·川普宣布美國將會退出巴黎協定,不過巴黎協定規定締約方在生效日期(即2016年11月4日)起的三年內不得退出,辦理退出手續也需要花費一年時間。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則強調中國政府會堅定履行協議的相關承諾,致力保護氣候。

2019年11月4日,美國國務院發布國務卿麥克·龐培歐聲明,美國正式啟動退出《巴黎協定》的程序,並通知聯合國啟動程序;根據規定,退出過程需一年時間。2020年11月4日,美國正式退出《巴黎協定》。

2020年12月,環保與能源機構透露中國一帶一路計劃從辛巴威到印度尼西亞建造的數十家燃煤電廠的排放量將超過主要已開發國家,威脅到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努力。數個環保和能源機構發表聯合聲明,指中國國有企業中資銀行仍繼續為煤炭項目提供融資。波士頓大學關於中國全球能源融資的資料庫顯示,在2000年至2018年期間,中國兩大國營銀行在海外能源項目上投資的2510億美元中,有23.1%用於煤炭項目。根據2015年簽署的巴黎氣候協議,中國將自己定位為氣候變化的領導者。9月,主席習近平主保證該國到2060年將實現碳中和。但是中國國有企業正在海外投資數十億美元用於煤炭發電,排除在中國國內碳中和計算之外。環保主義者表示,這使得巴黎協議將全球暖化幅度保持在2攝氏度以下的目標處於危險之中。

2021年1月20日,美國總統喬·拜登簽署行政命令重返《巴黎協定》。2021年2月19日,美國正式重返《巴黎協定》。

(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

光學膠/膜

面板製程中之光學膜以及貼合膠等重要材料。
包含新世代可重工之OCA以及高效能UV可剝膠帶

什麼是碳匯

碳匯一般是指從空氣中清除二氧化碳的過程、活動、機制。它主要是指森林吸收並儲存二氧化碳的多少,或者說是森林吸收並儲存二氧化碳的能力。簡單說就是捐資造林,讓自己出資培育的森林消除自己因工作、生活而排放的二氧化碳。

“碳匯”來源於《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國簽訂的《京都議定書》,該議定書於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 由此形成了國際“炭排放權交易制度”(簡稱“碳匯”)。通過陸地生態系統的有效地管理來提高固炭潛力,所取得的成效抵消相關國家的炭減排份額。

“碳匯”的相關概念
碳匯與碳源是兩個相對的概念,《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將碳匯定義為從大氣中清除二氧化碳的過程、活動或機制,將碳源定義為自然界中向大氣釋放碳的母體。

森林碳匯是指森林植物通過光合作用將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吸收並固定在植被與土壤當中,從而減少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的過程。森林是陸地生態系統中最大的碳庫,在降低大氣中溫室氣體濃度、減緩全球氣候變暖中,具有十分重要的獨特作用。

林業碳匯是指利用森林的儲碳功能,通過植樹造林、加強森林經營管理、減少毀林、保護和恢復森林植被等活動,吸收和固定大氣中的二氧化碳,並按照相關規則與碳匯交易相結合的過程、活動或機制。

1997年通過的《京都議定書》承認森林碳匯對減緩氣候變暖的貢獻,並要求加強森林可持續經營和植被恢復及保護,允許發達國家通過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開展造林、再造林碳匯項目,將項目的碳匯額度用於抵消其國內的減排指標。

購買碳匯
總的說就是:碳匯購買是排污權交易的一種具體形式,是具體的對排放二氧化碳的權利的購買。

比如一個A工業州,聯邦政府計劃讓這個州一年允許排除如染污X總量為K,而這個州絕對不止一家工廠嘛?所以州政府又分配下去,直到精確到每個工廠多少。但是實際上,工廠不是每個都剛好需要排放的量等於那個指標量,如鋼廠a和鋼廠b,a因為是小鋼廠,各方面技術低,污染處理設施不全,而b則相反,本身是大鋼廠,而且其母公司是個做環保的。那麼可想而知,a很可能排放的量大大超出分配下來的現定量,而b則根本不需要那麼多,因此a就需要向b來購買碳匯,因為a已經超出的分配規定量,這就是未來的市場機制。

( 資料來源:MBA智庫 )